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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记者王蔷)乐队指挥张先生在排练时不慎摔倒,碰坏了一把十八世纪的名贵大提琴,被索赔35万余元。昨天下战书东城法院作出一审讯决,张先生应赔偿大提琴应用者共计28万余元。
原告是中国音乐学院管弦系先生刘女士。去年9月16日,她从学校借来一把大提琴,参加一场上演排练。排练前她将琴放在了排练场的前门邻近,没想到一起加入排练的指挥张某路过期不警惕摔了一跤,正好砸到了大提琴。当天,张先生签下“事故认定书”,承担全责。
据懂得,这把琴是中国音乐学院花23万多美元从美国购置的十八世纪博洛尼亚大提琴,无比名贵。刘女士作为借用持有人负有保管责任,若有损坏须承担赔偿责任。刘女士将琴送至美国出卖方进行修理,破费34万余元coach1明牌包,加上来回机票费,刘女士向张先生索赔共计35万余元。
张先生是天津音乐学院老师,认为大提琴损坏的责任跟他无关,全在刘女士身上,明知琴十分珍贵,却放在轻易造成破坏的处所,而且没有放在坚固的琴盒中。此外因刘女士等人对其威胁强迫,他才签下事变认定书,事后才得悉大提琴价值百万。张先生还认为coach2012女王新款目錄,大提琴送到美国修复用度过高,扩展了丧失。
昨天东城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,以为张先生应当承当赔偿责任,同时指出,刘女士未妥当保存宝贵大提琴,在实行保管任务中存在瑕疵,因而可酌减张先生的义务,终极裁决张先生抵偿修琴费等折合国民币共计28万余元coach包包型錄。 被告刘女士称张先生不证据证实她们曾对其有胁迫。张先生一方则称,对修琴费持有异议,将向二中院提起上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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